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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有利于破解个体税收征管难题

  随着互联网+税务的快速发展,破解个体税收征管难题呈现出新路径。个体税收征管是一个以往很难解决的棘手难题,征管收益与信息成本、征管成本不成比例,税收征管效率低。为保障税收收入总量,基层税务机关往往将有限的征管力量集中于重点税源户,大量的个体经济和私营企业成为税收征管的软肋和痛点。利用互联网+财税服务,引入社会力量,推广税收代征系统,有利于破解这一难题。


  委托代征是破解个体税收征管难题的有效方式


  为解决个体税收征管难题,各地纷纷尝试委托代征,依托社会机构的专业优势和便利征收零散税收。委托代征成为对零星税源进行有效管理的重要方式。


  以湖南省为例,早在2005年8月湖南国税就出台了《湖南省零散税收委托征收管理办法》,将市州、县市区税务机关等负责征收的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含教育费附加),本着有利于税收源泉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委托给其他单位征收,并具体确定了9类具体的征税范围,譬如在集贸市场、农村、城郊等地区从事牲畜屠宰、砖瓦砂石、竹木制品、初级矿产品以及类似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和临时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再譬如,房屋租赁、转让过程中纳税人应当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等税收。


  为规范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税收行为,降低税务机关的征管成本,方便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出台了《委托代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鼓励基层税务机关通过委托第三方社会化机构进行税款代征、发票代开等涉税事项。在大力推行国地税合作后,2015年12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互相委托代征税收的通知》,规范国地税之间的税收委托征收工作。


  税收代征系统提供税收社会化管理解决方案


  委托代征,需要依靠稳定的信息系统,有成熟的解决方案。目前,不少机构看好这块市场,不惜投入巨资研发系统和解决方案。


  比如,湖南中航鼎力科技有限公司成功开发出的“个体税收社会化管理信息系统”,就是一种典型的税收代征系统,已经广泛应用于社会实践,对推动零星税收委托征收和个体税收社会化管理提供了较好的解决方案。


  税收代征系统功能丰富。税收代征系统是税务机关委托第三方进行发票代开、税款代征、发票代售等税收代办监控管理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由受托人代办信息系统和税务代办业务监控系统两大子系统组成。税收代征系统由委托机构及网点管理、发票管理、国/地税税费代征、对账结报管理、异常数据监控管理、代征风险防御策略配置管理等功能模块。


  基于“个体税收社会化管理系统”,已经能够实现代征单位及网点管理、税费代征、发票代开、数据实时监控、远程发票代开申请、在线税款实时缴纳等基本业务。税费代征的项目已经可以全面覆盖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基金、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等。在我国已经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金税盘)、发票实现远程网络购票条件下,可通过该管理系统将发票实物委托社会机构办理发放,实现纳税人就近领用发票。


  数据传输安全风险可控。税收代征系统实质上是一种核心征管软件外延应用模式,委托征收单位利用该系统与税务局核心征管系统(金三核心征管系统)之间能够实现数据传输对接,代征单位可以采用接口方式或者客户端软件方式与税务端的系统进行对接,采用VPN或者硬加密方式与省局端系统实现点对点数据通信。税收代征系统已经实现与税库银系统、核心征管系统的对接,实现了自然人信息数据与税务机关的实时交互完全共享。


  目前,该税收代征系统已经在湖南、宁夏、广东等省的43个地市获得推广应用,通过该系统累计共代征税款23.48亿元。该系统主要选择邮政、街道办事处、集贸市场管委会等机构进行委托征收,有效解决了基层税务机关征管资源不足、征管成本高的问题。该系统成为基层税务人员尤其是办税大厅人员和纳税人非常认可系统功能和应用模式。随着“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个体税收代征系统的适用性会越来越强,在金税三期工程应用过程中,随着互联网和税收征管信息化程度的提高,随着我国在生活服务业等领域实行增值税等税收制度的改革完成,进行国地税合作、发展委托代征业务,实行税收社会化管理的需求会更加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