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首页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动态 >
云南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

  近日,云南省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印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通过清理,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据云南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6月30日,全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有87776户,其中未按期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79491户,占90.56%。云南三部门联合对三种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进行清理:2013年12月31日前(含2013年12月31日)已在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未依法报送2014、2015年度报告且未办理纳税申报的企业;2015年12月31日前(含2015年12月31日)已在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未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信息补录)的,经税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且逾期未改正的企业;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但被税务部门认定为非正常户的企业。
 

  据悉,清理工作分为宣传准备、清理规范、总结上报三个阶段实施。对被列入清理范围连续两年未报送年度报告且未办理纳税申报的企业,将视是否能够联系情形,分别作出责令限期改正、行政处罚、加收滞纳金、吊销营业执照、注销税务登记证等处理;对被列入清理范围连续两年未报送年度报告但办理了纳税申报的企业,以及连续两年未报送年度报告但未连续两年办理纳税申报的企业,将视是否能够联系情形,分别作出责令限期改正、责令纳税、加收滞纳金、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列为内部联动监管对象、税务部门依法进行非正常户认定等处理。
 

  云南省工商局提醒,各相关企业可自行与当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国税部门、地税部门联系,依法依规限期办理年报补报、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纳税申报补办、非正常户解除等手续,取得正常经营资格,继续从事合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