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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国地税合作 要克服四种心理

  深化国地税合作,要注意克服畏难心理、教条心理、被动心理和浮躁心理,做到认识上再深化,行动上再自觉,创新上再加强。
 

  深化国地税合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经常回头看,查找影响和制约合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深化国地税合作,要注意克服四种心理,做到认识上再深化,行动上再自觉,创新上再加强。
 

  克服畏难心理,改革思维还需再更新。
 

  目前,少数税务机关的领导干部在国地税合作工作的认识、方法和方式上存在着站位不高、思路混淆的问题,认为国地税合作规范明确的合作事项,就是国地税合作的工作内容;认为在办税服务厅开展联合办税,就是完成国地税合作的工作任务。
 

  联合办税服务厅是国地税合作的重要载体,但不是唯一载体。应该看到,国地税合作是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第一步,除了服务上的合作之外,还要向管理层面、执法层面等合作迈进。各级税务机关的领导干部包括国地税合作示范区建设团队,在国地税合作中一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要将开展国地税合作工作的思想认识提升到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高度上来,要领会到国地税合作不是简单的落实规范,要有高定位,既要在业务领域搞合作,也要在机关建设上搞合作,只要是方便纳税人的合作,只要是提升税收工作质效的合作,都可以大胆尝试探索。

  克服教条心理,品牌效应还需再释放。
 

  只有树起“金字招牌”,才能做到“先声夺人”。现在一些税务机关存在着合作“品牌”确立不准、特色不突出、亮点不鲜明和没有产品意识的问题,甚至部分单位还不知道该怎样去推进国地税合作工作,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合作建设的质量。
 

  对此,应该“点、线、面、体”相结合。“点”就是要找准合作切入点,在落实规范中找到创新点,在创建示范区中打造新亮点。“线”就是在各个合作点的基础上,融合归纳,按照业务流程,将相关业务整合形成合作链条,形成合作线。“面”就是要将各个合作线条融合汇集到一起,打造成包含各个流程的整体合作面。“体”就是要增加合作的层次,将国地税合作的模式立体延伸,要与征管体制改革相结合,下好体制改革“先手棋”;要与“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相结合,打好合作这张牌。
 

  克服被动心理,协作能力还需再提升。
 

  国地税合作过程中,大部分基层国地税机关能够做到沟通顺畅、协调一致、一拍即合,也有表面上合拍,行动上却“慢半拍”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国地税机构分设20多年来,不少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已经习惯了“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的定式思维。
 

  俗话说,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想要在深化改革中走得更远,就要联合各方力量,挽臂前行。要坚定“合则利、合则惠、合则赢”的理念,主动协作,主动承担,主动创新,主动作为,彻底摒弃被动应付心理,将合作做实、做精。国税局、地税局是荣辱与共、血脉相连的兄弟单位,都要讲政治,讲大局,讲风格,讲主动。要着眼长远,合心合力,让国地税合作之路越走越广,越走越顺,越走越好。
 

  克服浮躁心理,基础工作还需再夯实。
 

  国地税精诚合作为顺利推进营改增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基础,营改增也推动了两家合作的进一步紧密。通过经验互鉴、信息共享等合作,营改增户籍交接、委托代征等工作都得以高效完成。但是如何通过合作解决地税缺少以票控税征管抓手问题,如何整合资源缓解国税办税服务厅压力问题,如何加强试点行业,尤其是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管理问题,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问题,这些问题需要两家进一步合力解决。
 

  要将税制改革与征管体制改革有机结合,相互促进。虽然营改增试点工作已打赢了两场战役。但是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税制改革是一场持久战,既不能骄傲自满,亦不能浅尝辄止;既要创先争优,又要蹄疾步稳;既要做好规定动作,又要做好自选动作。实现改革目标,后续的服务管理极为关键,国地税合作是我们解决这一问题的有力武器,也是我们实现税制改革提速增效的最佳途径。必须在合作过程中克服浮躁心理,沉心静气,躬身入局,真正把国地税合作工作打造成服务纳税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惠民工程,让纳税人有更多的获得感。